12月26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团省委召开全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全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总结交流经验,对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夏鲁青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教育厅副厅长郭建磊、团省委副书记尚胜波出席会议并对贯彻落实意见提出要求。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赵振国主持会议并传达全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夏鲁青指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深刻把握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重要意义。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基层是高校毕业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平台。近年来,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决策部署,采取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引导输送了大量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工作,对提升基层干部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推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对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显著成效。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是促进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抉择,是促进高校毕业生成长成才的重要途径,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现实需要。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夏鲁青强调,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努力推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在更高水平上创新发展。《实施意见》明确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更加注重建立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要通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拓展基层工作空间、更好发挥中小微企业主渠道作用、支持多种形式创新创业等多种方式,发掘基层岗位,为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畅通渠道。要加大基层服务项目实施力度,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更好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拓宽职务晋升渠道,拓展专业发展空间,进一步创新政策措施,拓展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发展空间。要落实工资待遇政策,完善保障体系,加大表彰奖励力度,加大激励措施,提高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待遇保障。要完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引导,逐步完善基层人才顺畅流动机制。
夏鲁青要求,要强化领导责任,加强监督检查,注重教育引导,加大宣传表彰,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钉钉子”精神,扎实做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措施真正落地生效。
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团省委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各市组织、人社、教育、共青团等部门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济南、青岛、威海3市分别作典型发言。